欢迎访问云南成人高考网!本网站主要为考生提供成考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有关的报名时间、入口等咨询服务,官方信息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www.ynzs.cn)为准。
民法

云南成人高考2022民法试题5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8-29 16:35:14

  本文是2022年云南成人高考民法练习题,需要的同学可自取。

云南成人高考2022民法试题

  三、简答题

 

  1.简述代理的特征。

 

  答: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由本人直接承受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代理的特征表现为:(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代理进行的主要是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独立为代理行为;(4)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5)代理人实施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2.简述代理的适用范围。

 

  答:(1)从主体上说,不论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民事主体,都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2)从代理的事项上说,代理进行的虽主要是民事法律行为,但其他与民事行为相关的能够引起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也可以适用代理;(3)但下列行为不适用代理:

  ①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②事实行为。

  ③违法行为。

 

  3.简述无权代理的产生原因及其法律后果。

 

  答: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无权代理产生的原因包括:(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1)被代理人享有追认权。无权代理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即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则可视为同意。(2)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即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间内做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或者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与无权代理人所为民事行为的权利。(3)被代理人不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无权代理人对其无权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如何?

 

  答: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利用代理权实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2)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滥用代理权的法律后果: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违反了代理的宗旨,为无效的民事行为。该行为如果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5.简述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

 

  答: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指在代理关系中当事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基于权利人的请求连带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而无权拒绝的民事责任。主要有五种:(1)委托书授权不明产生的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所产生的连带责任。(3)无权代理所产生的连带责任。(4)代理事项违法所产生的连带责任。(5)转托代理不明所产生的连带责任。

 

  6.简述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区铡。

 

  答: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法律使该行为发生有权代理法律后果的代理。狭义无权代理是指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行为并且不具备表见代理要件的代理。表见代理为无权代理之一种,属广义的无权代理。通常所说的无权代理(如简答题的第3小题)则为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与狭义的无权代理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表见代理的行为人虽实际上并无代理权.但在表面上有足以使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而狭义无权代理的行为人不仅实际上并无代理权,而且也无使他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2)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即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对本人发生效力;而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7.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

 

  答: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3)相对人主观上无过错。(4)须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表见代理一经构成即发生如下效力:(1)对于本人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行为人(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所为的代理行为视为有权代理,本人应承受该行为的法律后果,不得以无权代理为抗辩理由对抗相对人,如果因此受有损失,本人有权向有过错的无权代理人请求赔偿;(2)对于相对人,其既可主张表见代理,也可以主张无权代理而撤销该行为。

 

  8.简述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答: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有:(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云南成人高考2022民法试题5

本文关键词:

本文地址:http://www.yunnan-edu.com/zsb/minfa/7612.html

云南成人高考网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成考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云南教育考试院及院校官网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155-0871-1999(QQ:1356406020)

相关专题:
相关推荐
2024年(预计)考试时间安排
高起点 10月21日 10月22日
语文 外语
数学(文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数学(理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专升本 10月21日 10月22日
政治 专业课
外语 详细>>
考生网上报名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知名成人高考网

资深成考老师微信

扫一扫加成考老师微信

师生自由互动,丰富的复习资料,完善的报名方案

关闭
各地分站
昆明曲靖玉溪保山昭通丽江普洱临沧文山红河西双版纳楚雄大理德宏怒江迪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