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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云南成考专升本民法考前辅导21

发布人:云南成人高考    发布时间:2021-01-26 11:21:16

云南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前辅导21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

1侵权行为的构成须具备四个条件:损害事实、损害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2损害 是指由一定行为或事件造成的人身或财产上的不利益。

3损害特征:客观确定性 不利益性 可救济性

4损害的分类:

a损害的后果――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

b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

c所损害的财产状态——实际损害和可得利益损害

5对于财产损害一般适用财产性民事责任形式;对于非财产损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适用非财产性的民事责任形式,而不适用财产性的民事责任形式。

6对于实际损害一般应赔偿,而对于可得利益损害在某种情况下依法不予以赔偿。

7因果关系 是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8因果关系特点:a客观性 b 社会性 c相对性 d时间的连续性与顺序性

e 表现事实的复杂性 f 确定方式的逆推性

9行为对损害的原因力:原因对损害结果发生的作用力――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10行为作用于损害结果的形式――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11通常其行为是主要原因的,应承担主要责任;其行为是次要原因的,应承担次要责任。

12间接原因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a行为人的行为介入第三人的行为而引起损害结果的发生

b行为人的行为介人自然原因

c行为人的行为介入了受害人的行为

d受害人的损害结果延伸到第三人发生的损害

13如属直接原因,行为人对损害结果应承担民事责任;如属间接原因,则因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4行为违法 是指行为不合法律要求,即违法法律规定。

15行为违法特征: a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b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不合乎法律规定的要求

c行为违法性的内容包括违反特定义务,或者侵害他人权利

16行为违法的形态:a 行为自身性质――作为违法与不作为违法

b行为人主观的心理状态――故意违法与过失违法

c违法行为人的人数――单独违法与共同违法

17过错 是指行为人通过违反义务的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应受非难的心理状态。

18民法上过错的形式,主要有故意和过失两种。

19故意 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有害后果,仍然希望或放任有害结果的发生。

20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得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而没能预见,或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此种结果可以避免的心理状态。

21过错的认定标准亦应采取主客观结合的标准,首先,原则上应以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并考虑到法律对其注意义务的要求;其次,还要考虑每个具体行为人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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